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数位货币公司Ripple提起诉讼,因其违反联邦法规要求的要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其商品。除了Ripple本身之外,共同创办人Christian Larsen和执行长Bradley Garlinghouse 也被提告违反证券法规。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表示,Ripple的数位货币XRP,从2013年至今共有13亿美元的交易没有确实地经过登记。显然Ripple在被控告前有收到有关法律的建议,该建议提醒XRP 在一些情形下会被分类在联邦法律底下的"投资合约",因此任何商品都必须经过登记。Ripple忽视对于自身有害的建议,使其遭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督的危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Ripple从未递交注册的报告,它未曾提供投资者每年数百位其他发行者在它们募集公开投资时包含在报告中的重要的资讯。Ripple反而创造资讯真空,它和两位对其最有控制权的内部人--Larsen和Garlinghouse,在只拥有被告选择分享有关Ripple和XRP资讯的市场中贩卖XRP。"

Ripple在那之後一直試圖捍衛它的行動,聲稱XRP是貨幣,Garlinghouse稱對於Ripple的這項尚未有結果的訴訟「在法律和事實上根本是錯誤的」。

然而如果有人看XRP的话,Garlinghouse的主张看起来并不非常完善。富比士指出大约有1000亿美元发行的XRP由一些个人控制,且已经被富有的交易者使用。

一些货币像是比特币等的运行模式都很不一样,在供给上有更严谨的控制,且实际运作上比起证券更像是个货币,在美国许多商人视它为法定货币,而不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