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 (V  )和万事达卡(MA  )跟其他也发行金融卡和信用卡的银行准备在刷卡手续费上的诉讼进行和解,他们将会支付65亿美元来和解,而这个和解金额会如何分摊尚未决定,但目标是七月中拟好这项协议在八月中以前将最终同意书交至法庭。

在这项诉讼最主要的内容是信用卡网络中所设定的刷卡/手续费,这些费用是当消费者使用其中一家的信用卡时,商家必须支付给银行的费用,商家指控银行联合调涨刷卡手续费,商家对此在2005年提出集体诉讼,但许多大型的商家在2012年选择以72.5亿美金和解,但如果未来刷卡费调涨的话,依条款规定是不能再提起诉讼的,在他们退出以后,上诉法庭驳回了其他商家的和解金额,理由是这些商家不够具有代表性。

商家支付给Visa和万事达卡的刷卡费从2012年的259亿美元成长到2017年的434亿美元,2010年通过的陶德-法兰克法案对于资产未超过100亿美元的银行限制它的刷卡费的定价,但商家付给银行和其他网络的费用仍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成长的动力是消费者在购买时更常使用信用卡,及高卡费的卡有大方的回馈方案,几个大型商家,包括家得宝(HD  )和亚马逊(AMZN  )都各自对刷卡费这个问题提起诉讼,另一项商家都在提出质疑的是"一视同仁"条款,这项条款基本上禁止商家挑选想接受的卡,举例来说,商家如果接受Visa的其中一张卡,就必须接受其他Visa发行的卡,但刷卡费在不同卡之间差距是很大的,而这是依据不同种类的卡对消费者的回馈。

在提交给监管机构的资料中显示,Visa和万事达卡增加了他们在诉讼帐户里的金额,各自增加6亿及2亿1千万美元,但并没有声称这是否跟现在进行的和解有关。